曼德:基督教宪政自成宪政一派

  陈子明先生最近在《宪政三派联合维宪》一文中,根据6月26日发布的《公民宪政共识》联署宣言,指出目前主张宪政的学派可以分为三派:自由民主宪政、社会主义宪政和儒家宪政。更早时候,谌洪果先生在其《中国当下的宪政思潮:目标及路径之争》一文中将宪政思潮分为7派:社会主义宪政派、自由启蒙宪政派、儒家宪政派、民国宪政派、国家主义宪政派、反宪政派、公民宪政派。无论怎样的分法,都没有把基督教宪政作为一派写进来。既然儒家宪政强调其宪政理论的文化、价值观及宗教背景,运用儒家的学术体系、话语系统、核心范畴来诠释和塑造中国宪政理论,那么原本在广义的自由民主宪政派中的基督教宪政也可以用基督教特有的话语和范畴来诠释和塑造中国宪政理论。……